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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千八百一十八章 大姨子(2 / 3)

对方问的根本不是自己。

而是金童!

林辰露出一丝笑意,接下来,攻势更加凶猛。

金莲道君见状明白,金童对应了对方。

显然是答应会带他前往那洞天福地。

“金童,你个虚伪小人,说什么会助我成为无量级,到头我竟是被你害死!”

“还有你这家伙,等着吧,总有一天,你一样会被这家伙给害死。你以为他会老老实实,当你的助力?‘鎏金混元衣’越强,他便也越强,总有一天,他足够强了,便会从你身旁离开,连带着把你也给弄死!”

轰――

伴随无数枪影炸开,金莲道君的肉身湮灭。

这一回,他的气息真正彻底消散,没有再次“死而复生”,唯有一件破破烂烂的金袍还在原地。

金袍在缓慢自我修复。

显然,只要时间足够,便能够彻底恢复过来。

望着再次出现的金童,陈卓、桃夭、柳溶月等人,眼神各异。

陈卓、柳溶月眼神平静,看不出喜怒,桃夭则毫不掩饰,她对金童的嫌弃。

金童扭头看向柳溶月,对林辰道:“这女人的眼神,我很不喜欢。如果我让你杀了她,你会照做吗?”

林辰道:“你开口让我杀了她,那么我会试试看,到底把你毁成怎么样,你才会没法自行修复。简单点说,我会把你弄死。”

金童淡然道:“开个玩笑,别这么生气。但她的眼神,我的确不喜欢。就仿佛我是一条狗,然后咬死自己的主人。搞清楚,这世间没有谁能够当我的主人。

我只是欠了金莲道君一份情,说好助他百万年,还这份人情。后来,我发现这家伙的品性实在令我作呕。落得这般下场,纯粹就是他自找的。”

林辰笑道:“的确是他自找的。他本就该死,和你无关。接下来,你应该换一个帮助的对象。带我前往那洞天福地,然后你是怎么帮他的,接下来就怎么帮我。我没打算当你的主人,倒是可以当个合作伙伴。”

桃夭想说什么,被柳溶月摇头制止。

柳溶月传音道:“放心,你男人比你想的更加狡……聪明。这个金童,品性如何,你我姐妹看得出来,他自然也看得出来。所以,他说的是当合作伙伴,而不是要当对方的主人。当对方的主人,那便是自己人,至于合作伙伴,自然不会把对方当自己人,时刻提防着。”

“你是个聪明人。”

金童那张稚嫩可爱的脸庞上,浮现和长相不相符的笑容,“那就提前祝我们合作愉快。话说,你要前往莲花洞天,目的具体是什么?另外两件和我同级别的至宝?”

林辰道:“咱们只是合作关系,我没必要什么都告诉你吧?”

金童表情有些僵硬,“你以为我很想知道吗?”

要不是自己刚好也想要回莲花洞天,去拿些东西,而这家伙刚好可以成为自己的助力,自己想要离开,这小子真以为他能留得下自己啊?

金童心头有些不满,觉得林辰的态度应该更客气些,不说把自己当成大爷供着,至少也要当成个前辈对待。

他化作一道流光,朝林辰飞去。

林辰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金袍,感觉有点太张扬了,正要让金童变化成别的颜色,便见桃夭冲到面前来,眼睛发光道:

“这身衣服好看。”

柳溶月点头,显然是赞成桃夭的看法,这回不是桃夭对自己男人犯花痴,而是林辰本身长相就不差,有一种邪气且凌厉的气质,此时穿上这身金袍,又多了种贵不可的感觉。

沈蒙、储萤和越山,一脸崇拜,此刻林辰的外形,完全满足了他们对绝世强者的想象。

“这身金袍落在金莲道君身上,实在是埋没了,穿在主人您的身上,实在是相得益彰。这天底下,怕是也只有主人您,能配得上这鎏金混元衣。”

老章一脸谄媚,就差生出条狗尾巴对着林辰摇晃。

金莲圣山的其他那些人,在金莲道君被杀后,便心中惴惴,此刻争先恐后附和,将林辰说得是天上没有,地上无双,还有一个说鎏金混元衣甚至都配不上林辰。

结果话语刚落,金童便道:“你帮我宰了这个,总归可以了吧?”

林辰挥手,那说鎏金混元衣配不上他的家伙,直接化作灰烬:“胡说八道,也要有个限度啊。我再怎么优秀,但这身金袍,还是勉强能够配得上我的。”

金童哼了一声,显然对“勉强”两个字不太满意。

林辰压根就没将金莲圣山的这些家伙当一回事,直接都交给陈卓去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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